一、招聘岗位、数量及工作内容
招聘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者,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数量1名。主要负责基层工会指导、职工权益保障等相关辅助工作。
二、岗位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;
4.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;
5.热爱本职工作,富有社会责任感,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6.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,无违法犯罪记录;
7.法律、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基本资格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过硬,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。
2.热爱工会事业,掌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,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。
3.35周岁以下(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),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4.身体健康(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)。
5.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
1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2.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3.在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;
4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5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6.有吸食毒品历史的;
7.其他不宜从事此岗位工作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实施流程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2024年8月15日-8月21日
本公告原则上面向属地社会报名。
2.报名方式
针对此次公告,采取网络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。
邮箱:237714328@qq.com
3.提交材料
参加选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、下载并如实填写《应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。
报名材料按文件命名分类并以电子压缩包(不超过20M)形式,发送至邮箱(邮件主题命名为:所应聘的岗位+姓名,不接受其他纸质版材料)。
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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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应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)。《应聘报名登记表》应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,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,不得另附照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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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,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;
(3)主要工作业绩证明、获奖证明及跟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。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最终进入综合评估(面试)环节的人选。资格审查重点对学历学位、资格证书进行核验,报名基本资格、业绩信息等实行个人承诺制。
(三)面试
1.面试资格
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,资格审查合格后,以电话形式通知并安排面试。
2.面试形式
结合实际情况,安排线下面试。
3.面试成绩
采用考官现场打分、形成综合评价意见。面试设及格线,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,不能作为考察人选。
(四)确定考察对象
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按1:2比例提交考察人选名单至领导小组,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名单(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得被确认为拟考察对象)。末位有并列者一并进入,不足2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
(五)人选考察
根据相关管理规定,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开展组织考察。
(六)体检
应聘人员需要到指定机构接受体检,体检结果依据招录标准进行审核。如体检不合格,则取消录用资格。
(七)录用
聘用结束后,对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,工作地点为大连自贸片区。
四、纪律监督
本次选聘工作接受招聘单位以及社会的监督。
五、注意事项
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,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、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,须详细、如实提供,如因个人原因误报、漏报材料而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,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。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。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,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、奖金等。
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六、其他说明
附件:《应聘报名登记表》